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精神,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结合我校研究生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能源电力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分类培养、突出交叉融合、深化实践创新”的思路,以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建设为契机,推进和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从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培养环节以及学位要求等方面更新培养方案,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二、制定(修订)范围
2025年招生的所有学位点,按招生专业制定(修订)订培养方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科/领域应根据学科评议组/全国教指委的最新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做到设置合理、切实可行。
2.面向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专业学位硕士),依托“三大平台”,完成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指导意见》。
3.对首次制定能源动力类专业学位博士生培养方案,在满足全国教指委培养方案要求前提下,学分适当压缩,鼓励设置探究性、研讨类课程。各专业方向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培养方案,并提交牵头学院审定,由牵头单位统一提交。
4.推进数智赋能教育教学改革,结合学科(领域)特色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如针对性开设AI类数智课程、对现有课程增加数智化内容、实施数智化教学方式改革等。
5.所有课程同步制订(修订)教学大纲,全面落实课程内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增加AI赋能教学元素等内容。《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6.修订的培养方案在去年基础上修改,修改处用黄色底纹标出,新开课程备注“新开课程”。新开课程填写《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新增课程编号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
7.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要求为英文版,相关学院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来华留学生专业进行修订(制定)。学位外语要求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培养要求同国内同类学科研究生的要求保持一致。
四、工作组织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学院负责人牵头的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学院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等组成,不少于5人。
2.充分论证,确保科学合理。组织学习研讨研究生教育最新相关文件,借鉴国内外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别的培养方案,科学设计。各学科(领域)制定的培养方案须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截止时间与材料提交
2025年6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所有材料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张丽华老师校内OA邮箱。
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zip
参考:教育部及教执委下发相关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