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全体2008级毕业班研究生:

   根据毕业班目前研究生硕士论文答辩的进程,即日起办理离校手续,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研究生处网页学生管理栏目下载《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离校手续表》,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2、研究生必须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方可向打印《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请事先下载就业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填好后到研究生处盖章。

3、签约就业的研究生可凭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办理离校手续和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凭博士录取通知书办理离校手续。

5、凡已纳入就业方案却不履行协议的毕业研究生,从派遣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去工作单位报到者,将取消其派遣资格。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其家庭所在地。

6、毕业生退宿后,宿舍内不允许留宿他人,室内家具由同宿舍的其他人保管。

7、办理图书馆手续后,方可办理校园一卡通的相关手续;
   办理完研究生公寓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处的手续。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在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研究生必须办理完上海市进沪就业相关手续并获得批复后,才能取得《就业报到证》。

2、请各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导师及辅导员,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务必使每个毕业研究生做到文明离校。


  

附件: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离校手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