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请示校党委、市学联批准,校研究生会拟定于2018612召开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就研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及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成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差额选举,共计120名。

2.代表的构成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各学院在推选时需兼顾男女比例。代表中应有各级团学干部,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的代表,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的比例要适中。

3.代表名额分配见《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大会代表产生条件

1.凡于20172018年度在上海电力学院注册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有资格经选举成为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努力发挥自身作用。

3.品学兼优,公平公正,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

4.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能正确地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1.各学院研究生会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开展民主推选,从班级开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学院研究生会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2.按照《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选举出代表人选。代表人选选出后,交至各二级学院代表团团长。待审核后,于5241500前(团长将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至邮箱haohuiling96@163.com

四、代表提案收集

1)提案内容如下:

  1.学校发展: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等。

  2.教学科研:课程建设、教师授课、教务授课与指导等。

  3.研究生管理:党员发展、科研精神、就业创业等。

  4.党团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活动等。

  5.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

  6.公共服务:后勤服务、图书馆、实验室、医务室、食堂等。

2)征集要求如下:

  1. 提案征集采取实名方式。

  2. 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调研,提出合理建议。

  3. 书写工整、字迹清晰。

  4. 按要求如实填写。

  5. 提交方式:

    各代表在自己班级、学院收集提案,每个学院不少于10个提案,汇总至团长,由团长于631300统一发送至邮箱1138652124@qq.com

    (具体提案提交内容与方式见《关于开展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会
 2017
5
19

附件1.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上海电力学院第十次研代会代表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