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修)订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研究生课程体系和研究生培养模式,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遵循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研究生教育规律,体现学科特色和学术前沿,积极响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注重科教结合和产学研结合,树立科学的质量观,突出个性化培养。

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先进的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立足于研究生教育基本活动。强调学科自主,创新培养模式;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与培养环节;保证资源配置,落实主体职责;强化培养全过程的监控与自我评估,保障培养质量;建立学位授权点内涵发展、自主保证和持续提升教育质量的运行机制。

二、总体要求

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研究生的相关管理规定,科学制(修)订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强化学术学位研究生“研究型”培养模式。探索创新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多学科交叉的学术平台、国际化特征的培养模式。课程的设置要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强学术研究方法训练及研究生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的养成,突出获取知识、前沿跟踪、学术交流、学术创新等能力的培养。要针对不同能力培养要求,丰富课程设置结构,注重研究方法类、前沿讲座类、跨学科类等课程的设置。

2.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要体现博士硕士贯通式培养。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其它环节上既要体现层次的区别,还要注意两者间的联系。

3. 鼓励优势与特色学科建设或引进若干具有基础性、前沿性、交叉性且受益面广的共享性双语教学、全英文、在线课程。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型”培养模式。探索分类指导的培养模式、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协同培养的实践平台、内涵引领的保障机制。课程设置以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强化实验实践类、研究方法类、技术发展前沿类等应用型课程的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加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方法的应用,构建明显区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课程体系。

2. 加强研究生培养与职业发展的衔接。各学院须根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坚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制订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中增加聘请行业专家与校内师资共同开发课程、共同授课的课程比例;鼓励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加强实践训练环节,制订专业实践基本要求,强化专业实践考核。

3. 统筹处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关系,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各学院可参照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制订本学位授权点具体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案制(修)订内确定的课程,应编写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4)。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性质与目的、教学基本要求、课程重点与难点、授课主要内容和学时安排、教学方法与教学环节、建议考核方式、推荐参考书目、说明等。

三、制定程序

1.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

2.各学位点应充分调研国内外知名高校相同学科的培养模式,在考虑本学科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努力把握本学科(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使本学科的培养方案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3.培养方案需聘请2位及以上校外专家论证,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至少需聘请1名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4.各学科(领域)制定的培养方案需由各学院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

5.制(修)订的培养方案,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实施。

四、日程安排

1524日前,各学院提交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学院+学科(领域)名称),培养方案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连同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学院+课程名称)报研究生院张丽华老师,电子版发至张丽华老师校内OA邮箱。

2.   526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查,准备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核准。

上海电力大学

2019515

相关附件

  

   附件1:关于制(修)订2019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docx

    附件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doc

   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doc

   附件4:教学大纲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