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2025年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以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为契机,依托研究生教育“三大平台”,坚持内涵发展,探索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举措,助力“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培育高水平研究生层次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类别:教材建设,课程建设,“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专项。
(二)资助金额:计划资助教材建设项目3万/项(分两年下拨),其他项目1.5万/年。实际资助经费视本年学校下拨经费而定。
(三)建设期限:教材建设的建设期2年,其他项目建设期1年。
(四)申报数量: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且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
(五)申报类别及要求:
1. 教材建设
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专业课教材,至少有2年的开课周期。重点支持:优势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建设;具有学科特点和学校特色的系列教材,围绕能源电力特色相关的教材建设;反映学科核心知识体系和教学科研最新进展的教材建设。
申请人条件: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国内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本领域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成果要求:要求字数至少10万字。
1)篇目内容导向正确,推进思政育人进教材,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
2)能够满足教学需要,体现学科特色,反映学科教学和科研的新进展。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
2.课程建设
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将教育目标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各环节,体现课程素养体系的结构搭建并完成模块化的设计,含以下三类:
1)学科思政类课程:应体现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建设目标,体现政治认同、家国情怀、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工程伦理等内容。
2)交叉类课程:包含AI赋能课程、学科交叉类课程、探究类课程、高端研讨类等课程,体现提高研究生交叉学科素养建设目标,体现学科交叉带来的新背景、新理论、新视野、新技术和新方法等。
3)实践类课程:本类课程主要面向科学问题、工程问题、创新创业、企业合作等方面,提高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
申请人条件: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成果要求:
1)建立完整的课程素养体系,并体现在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案、习题等过程环节;
2)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效等内容的典型案例至少2个(案例要求参见附件);
3)建设成效的其他材料(发表论文、视频、照片、文字等形式)。
3.“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专项
面对未来产业发展对新时代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突破产教协同联合培养机制不健全等制约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解决人才培养“优秀”而不够“卓越”的难题。
选题可参考(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请结合自身领域、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自拟项目名称:
1)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能力素养体系构建研究;
2)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培养架构与培养方案设计;
3)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工作站)培养模式深度探索与实践创新;
4)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企业导师成长机制探索;
5)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实践类课程探索与改革;
6)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有组织科研机制探索与改革;
7)新形势下分类培养与分类评价在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培养中的创新;
8)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协同育人机制探索与改革。
成果要求:
1)形成一系列研究生教育理论成果、研究报告、创新制度,形成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
2)建设成效的其他材料(发表论文、视频、照片、文字等形式)。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一式五份,材料报所在各二级学院(部)。
2.各二级学院(部)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于6月25日12点前将推荐材料汇总好后交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张丽华校内OA邮箱)。
3.研究生院初审后,组织专家校级评审。
4.评审通过的立项项目,申请人要及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课建教研项目管理—立项申请)。
四、项目管理
1.各项目执行依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经费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按照“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管理。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的学期检查和中期自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和是否进一步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3.研究生院将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于成果突出且需进一步建设的项目,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后续滚动支持;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可延期一年);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措施效果不明显的,或无正当理由按期不结题的,五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院相关项目。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
附件4: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课程建设案例撰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