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11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二、评选比例及条件
    2012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申报材料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主要事迹请用第三人称填写,可以文字打印不需手填,待评选出后用钢笔填写。电子版文件名:姓名+专业+2012市优毕业生登记表。
   2、在读期间所获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3、在读期间各类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第一页)。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材料凡在3月2号之后获得的,需在复印件上特别标明。

四、时间安排
    1、5月7日9点前,纸质材料交至辅导员张老师,按格式命名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anglihua@shiep.edu.cn。
    2、5月9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对于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5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研工部
                                2012年5月2日

附件: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个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