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的实施,根据以往研究生助教工作的实施情况,拟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继续开展研究生助教工作,细则如下:
1、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设置
(1)本学期拟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70个,其中电气工程40个(包括自动化10个),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0个,化学工程与技术15个;
(2)浦东校区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可设置助教岗位,每个学院以不超过15个为宜;
(3)设置助教岗位应以各硕士学科点相对应的本科相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为主,应先解决本、专科教学任务繁重、作业量大的课程,具体科目设置由院系统一确定;
2、研究生助教岗位的产生
(1)本科教师下载填写《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设置申请表》(教师),向所在院、系领导提出申请;
(2)申请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的教师不得直接指定担任该岗位的硕士研究生;
(3)各学科点对研究生助教的科目(岗位)申请进行审核;
(4)最终确定的助教岗位由院系向全体研究生公开。
3、研究生助教的申请
(1)在校研究生可下载填写《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助教理岗位申请表》(学生),交至各院、系研究生工作秘书;
(2)研究生助教工作不允许跨院系申报;杨浦校区的课程要求随堂听课,浦东校区的课程每星期至少前往一次(班车车票到研究生处领取);
(3)研究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研一学生需附本学期课表。
4、研究生助教的确定
(1)各院、系具体组织筛选、确定研究生助教人选;
(2)对于同一类课程,平行班数目较多,申请学生数较大时,建议由本科课程任课教师组集体确定助教人选;
(3)对申请助教的学生进行筛选要以课程专业知识能力为主,兼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考虑,优先录用;
(4)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录用结果向全体研究生公示,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5、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
事宜及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月.日) 备注
(1)教师申请,产生助教岗位,并公布岗位 9.17~9.24
(2)学生申请助教岗位 9.24~9.29
(3)院系组织确定助教人选,并进行公示 10.08~10.12
(4)研究生助教到岗 10.12~


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
                                                       2012年9月14日

附件:(研究生处网页→文件下载→学生管理)
(1)《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教学助理岗位设置申请表》(教师)
(2)《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