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证有关事项说明

一、填写说明

1、户口迁移地址要填写详细,具体到市(县)、街道、路、号或者乡镇、村。

2、工作单位在外省市的同学,请与工作单位确认户口迁移地址。

3、自愿将户口回原籍的,请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确定具体地址(一般为家庭户口本上的地址)。

4、凡申请上海市户口的同学可以先不填“户口迁移地址”,待进沪审批结果出来后再统计。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应仔细核对迁移证上的项目是否正确无误。如果有错误和缺项,请不要自己擅自涂改,一定请到保卫处办理相应的项目更改,并要盖上公安机关的校对章。

2、学生领取迁移证后应及时到分配单位去报到并办理入户手续。切忌自己放在身上,到时户口就会成为“包包户口”。如迁移证遗失请及时到报社登记挂失,然后再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