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11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标准
    依据“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二、时间安排
(一)5月3日下午3点前,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辅导员张老师。申报材料包括: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主要事迹请用第三人称填写。登记表需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zhanglihua@shiep.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统一为:姓名+专业+市优毕业生登记表)
   2)在读期间成绩单复印件;
   3)在读期间所获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4)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复印件(学术论文仅复印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第一页);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5月5日前,研究生处对于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5月13日前,学校组织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报党委会批准,登记表送至相关部门盖章。

三、人数要求
   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全体研究生学习的楷模,是我校2011届研究生整体形象的代表,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最新精神,学校决定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比例为5%。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