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
为保护学生的权益,同时确保申报上海户籍材料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凡拥有专利证书的同学,专利证书须在我校网上公示,(受理通知书不需公示)公示通过后,经我校研究生处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向市就业指导中心递交申报户籍材料。
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批集中登记时间:3月5日―9日;
第二批集中登记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请携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2、3月9日第一批网上公示;
3、3月23日领取第一批公示证明。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12年3月2日
为保护学生的权益,同时确保申报上海户籍材料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凡拥有专利证书的同学,专利证书须在我校网上公示,(受理通知书不需公示)公示通过后,经我校研究生处出示相关证明后方可向市就业指导中心递交申报户籍材料。
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批集中登记时间:3月5日―9日;
第二批集中登记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请携带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2、3月9日第一批网上公示;
3、3月23日领取第一批公示证明。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研工部)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