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各位2010届毕业生:

    2010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工作已经开始了,请各位同学到研究生处文件下载栏下载,认真填写,正反打印,在导师签好字、贴好照片后将表格交给各班班长,交表截止日期10月19日。

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注意事项

1、《就业推荐表》既将作为毕业生主要的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又将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确凿。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全院通报,且排名降低30%,情况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2、《就业推荐表》只有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才需要上表此表原件,找工作时可出示已经生效的推荐表的复印件。

3、该表每人一份,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4、定向委培研究生、已确定直升博士的研究生不需填写本表;

5、在填表时,必须保持原始推荐表内容、格式、幅面的完整,禁止任何修改。

6、本表填写内容仅限研究生阶段。

二、填表具体说明

1、出生年月:格式如1981.09;

2、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3、生源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各省的地级市,如果是直辖市,则要具体到区县。具体如下:(1)如果本科毕业直接读研的研究生,以考入本科前其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2)部分外地生源学生,在上海就读高中或参加上海市高考,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以家庭所在地为生源地。(3)本科毕业后留沪工作并户籍申请成功、工作之后又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可视为上海生源。(4)知青子女,如果户口已迁回上海的,生源地为上海,未迁回上海的,生源地应该是外地;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应以支部审批结果为准;

5、毕业年月:2010.03;

6、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7、个人经历:起止时间格式如2007.01-2007.10;

8、科研状况:可以填写参与科研、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情况。

附件:上海电力学院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