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沪电院党字(2006)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按照沪电院团组[2006]第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推优”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我校团员青年中树立典型,更好地为党培养后备力量,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参加选举工作的团员数需为本支部团员数的2/3以上,不可通过QQ、飞信或其他非官方网络方式进行投票;若班级成员加入易班比例达到100%,可通过易班进行网络投票。
2、在推优过程中,各支部应遵循集体决定的原则。各团支部的最终推优对象至少应获得投票人数1/2以上票数视为有效。
3、参加推优入党的候选人需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已持有初级党校结业证。
4、《“推优”对象审核表》中,凡涉及到时间的,格式均为××××年××月;“部门班级”格式为“130101”,“文化程度”均填写“硕士在读”,“现任职务”一栏,若没有则填“无”。此表格的纸质版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一式两份。
5、推优比例:研一推团员数的8%,研二推团员数的8%,研三推团员数的3%,研究生推优总数为53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组织 推优人数
110101 1
110102 1
110103 1
110201 1
120101 2
120102 3
120103 3
120201 3
120202 3
120203 2
120301 2
130101 3
130102 3
130201 3
130301 3
130302 3
130303 3
130401 3
130402 2
130501 3
130601 3
团总支研究生会 2
二、时间安排
1、9月22日―9月26日:各团支部组织推优。
2、9月27日:各团支部将《推优汇总表》(打印版一式一份)和《“推优”对象审核表》(黑色水笔手写版一式两份)上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312906026@qq.com,邮件名命名为班级名称,附件文件名命名为“推优汇总表+班级名称”和“推优对象审核表+班级名称+推荐人姓名”。
3、9月27日―9月30日:各团总支填写《“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将推优初定名单公示三天。
三、上述表格下载地址:
http://tw.web.shiep.edu.cn/download-v.asp?id=227
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根据沪电院党字(2006)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按照沪电院团组[2006]第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推优”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我校团员青年中树立典型,更好地为党培养后备力量,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推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各团支部应召开一次支部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参加选举工作的团员数需为本支部团员数的2/3以上,不可通过QQ、飞信或其他非官方网络方式进行投票;若班级成员加入易班比例达到100%,可通过易班进行网络投票。
2、在推优过程中,各支部应遵循集体决定的原则。各团支部的最终推优对象至少应获得投票人数1/2以上票数视为有效。
3、参加推优入党的候选人需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已持有初级党校结业证。
4、《“推优”对象审核表》中,凡涉及到时间的,格式均为××××年××月;“部门班级”格式为“130101”,“文化程度”均填写“硕士在读”,“现任职务”一栏,若没有则填“无”。此表格的纸质版必须用黑色水笔填写,一式两份。
5、推优比例:研一推团员数的8%,研二推团员数的8%,研三推团员数的3%,研究生推优总数为53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组织 推优人数
110101 1
110102 1
110103 1
110201 1
120101 2
120102 3
120103 3
120201 3
120202 3
120203 2
120301 2
130101 3
130102 3
130201 3
130301 3
130302 3
130303 3
130401 3
130402 2
130501 3
130601 3
团总支研究生会 2
二、时间安排
1、9月22日―9月26日:各团支部组织推优。
2、9月27日:各团支部将《推优汇总表》(打印版一式一份)和《“推优”对象审核表》(黑色水笔手写版一式两份)上交至研究生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312906026@qq.com,邮件名命名为班级名称,附件文件名命名为“推优汇总表+班级名称”和“推优对象审核表+班级名称+推荐人姓名”。
3、9月27日―9月30日:各团总支填写《“推优”名单汇总审批表》,将推优初定名单公示三天。
三、上述表格下载地址:
http://tw.web.shiep.edu.cn/download-v.asp?id=227
附件: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