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研究生优秀志愿者标兵”的评定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鼓励我校研究生同学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研工部决定在全体研究生范围内开展优秀研究生志愿者、优秀研究生志愿者标兵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全体在服务期内的研究生志愿者。

二、评选的内容
  (1)研究生优秀志愿者――注册人数20%
  (2)研究生优秀志愿者标兵――注册人数2%

三、评选条件及步骤
  (1)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1. 在服务期内的研究生志愿者;
    2.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本学年中至少有三次的志愿者活动记录);
    3. 在志愿者活动中有优秀表现,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
    4. 在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不合格,违反志愿者条例的不予评定;
    5. 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学校和党内团内处分的不予评定。
    6. 有弄虚作假的不予以评定。
  (2)优秀志愿者标兵的评选条件:
    1. 在服务期内的研究生志愿者;
    2.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在本学年中至少有四次的志愿者活动记录);
    3. 在志愿者活动中有优秀表现、能起到带头作用,能较好体现志愿者形象,对志愿者服务有突出贡献;
    4.不符合评选优秀志愿者条件的不予以评定。

(3)评选步骤:
    志愿者可以在申请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的同时申请研究生优秀志愿者标兵,但两项称号不可同时获得。按照研究生优秀志愿者不超过注册志愿者人数的20%,优秀研究生志愿者标兵不超过注册志愿者人数的2%的原则,研究生会会务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认定,按照自主自愿、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初评。通过初步评定后,报与研工部领导。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标兵候选人经领导审核无误后公示。

五、评选时间安排
   9月24日――9月25日:申请人自行下载申报表,并于9月25日19:00-21:00将申报表(一式二份)交至研工部办公室(研究生公寓112)。同时还需于9月26日前提交电子版至zyzshiep@126.com。文件名及邮件名为“申报种类+班级+姓名”,例如“优秀志愿者申报表130101张三”。
   9月25日――9月26日:研究生会会务部审核申请人资格,并拟定初选名单。
   9月29日――9月30日:研工部审批名单,经审查无误后公示。


                                            上海电力学院研工部
                                            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会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研究生优秀志愿者”、“研究生优秀志愿者标兵”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