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毕业研究生:
我校将开展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据“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1日前,毕业研究生将导师签好字的申报材料交辅导员。
申报材料包括:《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时验原件)。
(二)11月5日前,研究生处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三)11月中旬,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三、人数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全体研究生学习的楷模,是我校2011届研究生整体形象的代表,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最新精神,学校决定评选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比例为15%。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备注:专业排名前30%名单请在研究生处门口公告栏处查询。
附件: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
我校将开展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据“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1日前,毕业研究生将导师签好字的申报材料交辅导员。
申报材料包括:《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时验原件)。
(二)11月5日前,研究生处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三)11月中旬,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三、人数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全体研究生学习的楷模,是我校2011届研究生整体形象的代表,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最新精神,学校决定评选校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比例为15%。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备注:专业排名前30%名单请在研究生处门口公告栏处查询。
附件: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