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上海电力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202211月上海电力大学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以来,上海电力大学第四届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学联和校团委悉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上海电力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使命。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总结上海电力大学第四次研代会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研究生会的发展方向和任务。经校研究生会研究决定,拟于202362日(周五)在上海电力大学临港校区(沪城环路1851号)召开上海电力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会期下午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深青年学生的力量凝聚,推进青年学生的成长服务,提升青年学生的组织覆盖。在新时代,紧紧抓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能源电力行业突破创新和上海全球卓越城市发展的机遇,为建设高水平地方大学目标砥砺奋进。

二、大会时间及地点

20236213:00临港校区学术楼301会议室

三、大会主要议程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市第十六次团代会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等

2.听取并审议《上海电力大学第四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4.选举产生上海电力大学新一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主任

5.选举产生上海电力大学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条件资格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研代会代表由正式代表、列席代表构成。正式代表包括推选代表、自荐代表两类。兼顾男女比例,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研代会代表皆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过硬。积极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3、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社会服务广泛,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履职能力强。密切联系同学,了解所代表学生组织的运行规律和学生群体的时代特点,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五、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方式

学院研究生会或班级酝酿,按照多数研究生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提交校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获选代表经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截止20234月,全校研究生总数共3609人,以在读研究生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因此本次研代会代表总数拟定为55人,研究生代表要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名额分配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兼顾男女比例,兼顾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和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其中非校、院(系)级研究生会组织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即不少于36人。

1、推荐代表的产生:由上海电力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向各二级学院下达代表分配名额,学院研究生会或班级酝酿,按照多数研究生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提交校研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获选代表经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成为大会正式代表。

2、自荐代表的产生:由大会筹备委员会从报名自荐的学生中选举产生的代表。本次大会开放代表自荐通道,由学生自行向校研究生会报名,经二级学院团委、学院研或班级审核后,由大会筹备委员会通过一定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最终代表人数为不超过5人。自荐的代表要更多考虑代表性,原则上不担任各级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

3、各学院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拟推荐代表人数

电气工程学院

6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

自动化工程学院

3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数理学院

1

校研究生会

26

总计

53

4、请各学院于529日(周一)16:30之前,将研代会代表登记表、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epyjsh@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研代会代表”,并将纸质版交至临港校区学术楼314

六、主席团候选人条件资格及产生办法

上海电力大学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设成员5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其他主席团成员4名。主席团候选人由公开报名、学院推荐后,由校团委、研工部及上一届研究生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民主酝酿、组织报批、校园公示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原则上要求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2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热爱学生工作,积极进取,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坚持德才兼备,科研态度端正,善于钻研思考,学习成绩优异,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骨干,原则上应是校院两级学生组织成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典型和骨干,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议事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开拓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享有较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同学利益,反映广大同学心声。

七、常代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上海电力大学新一届研究生常任代表委员会拟设代表10名,其中,拟设主任1名。常代会组成人员由上一届常代会从代表中提名,并经大会差额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原则上不得兼任各级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上海电力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二:上海电力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xx学院).xlsx

 

上海电力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