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制作及审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全体毕业生:
  2016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关事项如下:
  一、学生填写制作:
  1、下载地址为http://yjsc.web.shiep.edu.cn/web/show.asp?id=2286
  2、毕业生填写完毕后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学院审核: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2、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原件。
  三、学校审核:
  1、时间:从9月15日起,各二级学院可统一将审核后的推荐表送交学校审核。
  2、地点:研究生工作部(一教301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就业推荐表》作为毕业生主要的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确凿。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给予全院通报,且排名降低30%,情况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2、《就业推荐表》只有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才需要上表此表原件,找工作时可出示已经生效的推荐表的复印件。
  3、该表每人一份,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4、定向委培研究生、已确定直升博士的研究生不需填写本表;
  5、在填表时,必须保持原始推荐表内容、格式、幅面的完整,禁止任何修改;
  6、本表填写内容仅限研究生阶段。
  7、学校审核后若有需要增添的信息请及时持相关证明将原件交回学院,重新完成以上流程,领取新的就业推荐表。
  五、填表具体说明
  1、出生年月:格式如1980.09;
  2、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3、生源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各省的地级市,如果是直辖市,则要具体到区县。具体如下:(1)如果本科毕业直接读研的研究生,以考入本科前其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2)部分外地生源学生,在上海就读高中或参加上海市高考,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以家庭所在地为生源地。(3)本科毕业后留沪工作并户籍申请成功、工作之后又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可视为上海生源。(4)知青子女,如果户口已迁回上海的,生源地为上海,未迁回上海的,生源地应该是外地;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应以支部审批结果为准;
  5、毕业年月:第一批提交论文者填写2016.03,第二批提交论文者填写2016.05;
  6、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7、个人经历:起止时间格式如2007.01-2007.10;
  8、科研状况:可以填写参与科研、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情况;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