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电力学院评选推荐活动,现面向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评选出5名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1月


二、评选推荐标准

   参考《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三、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11月10日,个人申报,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表交给研工部张老师;

   2、11月11-13日:研究生处(研工部)进行初审、推荐;

   3、11月13日18:00—20:00: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交至校团委,过时将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4、11月14日-11月22日:校团委初评并组织评选、审核,确定名单;

   5、11月22日—11月24日:名单公示;

   6、11月27日:提交校党委审核先进个人名单;

   7、11月27日—12月7日:先进个人的填写(随表格附上登记材料打印件)。 登记表于11月29日18:00—20:00交于浦东校区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四、表彰及奖励

   学校将在“一二·九”期间召开表彰大会,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电力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doc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