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远东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化学工程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共评选学生4人,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选派赴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习实践。
远东创新奖学金:研究生2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名额分配如下:
材料化学专业 1名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名
远东成就奖学金:研究生2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名额分配如下:
材料化学专业 1名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名
四、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申请表》于4月16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一式两份)。
2、院系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公示完成后,于4月27日下午3:00前将评选结果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路径为:研工---奖助学金管理---企业奖学金申报)。《“远东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由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打印、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3、学校审核。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