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培菁计划”通知

为适应学校建设发展对师资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了解校情、具有电力特色的骨干教师和后备干部队伍,特设立“培菁计划”:选拔我校优秀应届学术硕士毕业生留校工作,并加强跟踪考察和后续培养。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应届优秀硕士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高等教育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3、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校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二级学院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级班长、党团支部书记)不少于一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且至少2次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含本科期间)。

4、毕业时须获得相应学位,研究生期间专业综合排名居前30%以上。

5、曾参加全国大学生各类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6、参加“未来电力领袖”研究生骨干培训结业的优秀学员。

(其中14条为必备条件,符合56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上海电力学院留校任教“培菁”计划申请表》、《上海电力学院留校任教“培菁”计划申请汇总表》成绩单、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总结材料于20161225日前到所在学院报名

2、二级学院推荐。二级学院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认真评议,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并于2016122710点前将《上海电力学院留校任教“培菁”计划申请表》、《上海电力学院留校任教“培菁”计划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研工部,将纸质材料上报研工部,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hiepyjsc@163.com

3、资格审查。研工部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由“培菁计划工作小组”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二级学院推荐意见提出留校建议名单,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定。

    三、岗位要求和培养方案

1、留校任辅导员的研究生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书(10年)。入选毕业签约后需要在辅导员岗位工作2年,期间学校为其配备专业导师、辅导员工作导师、管理导师。任辅导员工作期间,工作量酌情减少;同时,应完成每年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并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相关科研教研项目1项。在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同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视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送到市委党校第四分校等培训机构培养培训。

2、对毕业后2年内每年辅导员考评不低于80分,学校将提供报考博士的机会,按照在职人员进修相关规定管理并给予学费补贴4万元(学费实际收缴金额不足4万的,按照实际发生数补贴;超出4万的自理)。原则上要求3年内完成博士学位的攻读,攻读期间可以享受正常的国家工资及相应待遇;脱产学习期间(不超过3年),考虑到无工作量津贴,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

3、毕业后2年未通过考核的,则自动退出培育机制。对于通过考核但未能考取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学校可提供1年延续培育的资格,若仍未能考取,则自动退出培育机制。

4、博士学位毕业后需返校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否则按照学校在职人员进修相关规定给予违约赔偿。

5、博士毕业返校工作后,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相应职责、待遇、考核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毕业生上岗前需参加人事处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上海电力学院“培菁计划工作小组”。

  

                                                                                                                                  中共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

上海电力学院留校任教“培菁”计划申请表.doc

上海电力学院留校任教“培菁”计划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