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请示校党委、市学联批准,校研究生会拟定于2020年10月下旬召开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就研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及学院研究生会组织成员人数按比例分配,差额选举,共计60名。
2.代表的构成应兼顾男女比例,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比例和少数民族研究生代表比例,代表应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3.代表名额分配见《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二、大会代表产生条件
1.上海电力大学在校研究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有资格经选举成为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校发展中努力发挥自身作用。
3.学生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深得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4.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能正确地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学院研究生会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开展民主推选,从班级开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学院研究生会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2.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附件一)选举出各自学院代表人选。代表人选选出后,交至各二级学院代表团团长。待审核后,于10月11日13:00前各学院团长将《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二)、《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统计表》(附件三)、《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附件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suepyjsh@126.com,邮件主题:“学院名称+第十二次研代会代表名单”,并将纸质版《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二)于10月11日16:00前上交校研究生会办公室(学术楼314)。
附件一: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二: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四:上海电力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xlsx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会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