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实施《上海电力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2025-2030年)》,进一步提高我校能源电力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分类培养、突出交叉融汇、推动产教融合”的思路,以能源电力卓越工程师建设为契机,推进和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从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体系、培养环节以及学位要求等方面更新方案内容,推进和落实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构建具有上电特色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二、制定(修订)范围
2026年招生的所有学位点。
三、工作要求
1.各学科/领域应根据学科评议组/全国教指委的最新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规定,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做到设置合理、切实可行。具体要求详见《上海电力大学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指导意见》。
2.硕博连读试点院部应充分发挥贯通培养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1+1”专班须统筹考虑相应院部同一类别(领域)培养方案,在学生培养质量、学位授予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按类别/领域制定培养方案。
3.在《人工智能通识课》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与专业课程的深度融合,结合学科(领域)特色,设置人工智能在各学科领域的应用课程,AI+专业课程须在教学大纲中明确基于AI的相关专业教学内容。
4.进一步强化学科交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至少修读1门学科交叉课程。
5.深化科研反哺教学,每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至少修读2学分及以上科教融汇课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课程比例需达到25%以上,每位学生需至少修读2学分及以上产教融合课程(教学大纲中需明确企业专家授课内容,且企业专家授课课时占比需30%以上)。
6.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最新要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学分提高至7学分,其中专业实践6学分,学术与技术交流1学分。
7.进一步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实践成果的相关要求。
8.所有课程同步制订(修订)教学大纲,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增加AI赋能、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等内容。《课程教学大纲》由各院部留存备查。
9.修订的培养方案在去年基础上修改,修改处用黄色底纹标出,新开课程备注“新开课程”。新开课程填写《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经院部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新增课程编号由研究生院负责编制。
10.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要求为英文版,相关院部根据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提供的来华留学生专业进行修订(制定)。
四、工作组织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部负责人牵头的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由院部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学科带头人等组成,不少于5人。
2.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学习研讨研究生教育最新相关文件,开展扎实的对标调研,至少应调研国内2所相近高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并撰写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
3.校内外专家论证:各院部要认真开展各学科、专业类别培养方案的论证工作。在内部研讨的基础上,应邀请校外专家进行论证。专家组应由不少于5名成员组成,建议邀请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的学科评议组专家或教指委专家。学术学位建议至少邀请1名行业(产业、企业)专家参与制定(修订)或论证该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授权领域须至少邀请2名行业(产业、企业)专家参与制定(修订)或论证该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结束后,应当出具书面论证意见(模板见附件)。各院部需依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针对性完善,确保培养方案符合学科专业发展趋势与实际需求。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院部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培养方案,并向研究生院报送专家论证意见、审议结论及修订后的培养方案。
5.学校评审:研究生组织专家评审,各院部汇报。
6.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研究生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培养方案修订情况。
五、截止时间与材料提交
2025年5月25日前,各院部完成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所有材料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张琦老师校内OA邮箱。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
上海电力大学202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