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2020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本年度的毕业生还款工作将于即日启动,本次还款工作的对象是: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且贷款合同将在2019年7月到期的在校学生。相关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进度选择办理。 

一、提前还款(5月) 

将于今年计划正常毕业并选择一次性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全部本金的学生(中国银行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在61日之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杨浦支行(平凉路1128号)还清贷款本金,同时取得“结清凭证”,复印后交给学院辅导员。( 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中国银行杨浦支行柜台办理,需电话联系银行进行协调沟通)

提前还款的学生不参加6月的签署还款协议工作。 

二、签署还款协议(6月) 

请通知将计划正常毕业并选择毕业后分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每个学生(提前还款学生无需提交)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依次排放并用回形针固定):

1、毕业去向登记表 1份(1页) 

2、还款协议 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均需填写,无需按手印) 

3、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2份 

4、中国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如丢失可到中国银行营业厅办理) 

5、写明自己详细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姓名的信封 1个 (展开放,请勿把表格放入信封) 

6、联系方式确认函(1页)此确认函不用上交,学生自己保留,待毕业后住所、单位确定后自己邮寄回中国银行杨浦支行,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学生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办理信息变更。 

各二级院系通知并收齐学生还款材料后录入《2020毕业预计还款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iepyjsc@163.com,610日前上交还款协议等纸质材料。若学生已经提前还款,则提交5月已经提前还款学生的“结清凭证”复印件。 

注:签署还款协议的学生毕业后(20207月1日起)开始按月偿还本金和利息。如能提前结清,请在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前结清。 

本科期间在我校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期间展期的同学需填写2份材料。 

三、贷款展期工作(6月) 

此次办理不包括不能正常毕业离校的同学(如延长学年、休学等,学籍还保留在我校),这些同学将于6月中下旬办理贷款展期相关手续详见后续通知 

已考取国内博士的同学可以办理展期手续。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毕业生预计还款名单汇总表-6月10日上交.xlsx

附件2:电力国助毕业生名2020.xlsx

附件3:学生提交材料要求2020.doc

附件4:国助还款协议样本(正反打印)2020.pdf

附件5:国助还款协议样本(正反打印)2020.docx

附件6:中国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去向表.xls

附件7:国助毕业生去向表2020(样表).xls

附件8:联系方式确认函2020打印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