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及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5年12月18日审议并投票表决,校长办公会2025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拟聘任陈辉等15人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拟聘人员具体信息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点:临港校区学术楼316办公室,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1-61655097。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