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思想政治有高度、立德树人有情怀、学术能力有水平、科学研究有保障的遴选原则,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立足培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接班人。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3.业务素质精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4.培养经费充足。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有科研项目和研究培养经费作为支撑,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助力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申报条件
1.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第二章第六条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上海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见附件2)第二条执行。
三、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属院(部)提交《上海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或《上海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4)及成果证明材料等。
2.申请资格与条件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及公示
1)人事关系所在院(部)党组织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及立德树人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在申请表中做出书面评价,校内双肩挑人员由申请学科所在院(部)党组织进行考察。申请校外导师需其所在单位从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划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2)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到会委员达到全体委员2/3以上时表决结果有效,同意票数达到应到委员1/2以上为通过,经过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表格见附件6)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3.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校外专业学位导师进行审定。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导师申请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5.公示与聘任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1.2025年12月2日前,申请者向院(部)提交申请表以及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
2.2025年12月12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拟聘任名单并完成公示。向研究生院提交审议通过的申请表(附件3、附件4)、汇总表(附件5)、公示表(附件6)等。
五、注意事项
1.成果证明材料包含①论文首页②学术专著、统编教材的封面、扉页及目录③发明专利⑤科技成果奖项⑥科研项目截图⑦科研项目在账经费截图⑧成果(知识产权)转化等。
2.科研项目成果在院(部)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需经科研系统复核并盖章。
3.申请表中所涉及到“近五年”的时间起点为2020年10月31日,“近三年”的时间起点为2022年10月31日。所有成果与经费材料的具体截止日期,以各分委员会审议时间为准。材料一经提交至研究生院,即视为最终版本,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或更换。
4.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特色制定相应的遴选办法,并结合本通知精神开展遴选工作。申报者需同时满足学校要求和所申报学位点要求。
5.导师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参与涉及申请人的评议及有关组织领导工作。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2:上海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5:2025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初审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