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2019年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28项。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各项目的监督审查及后续推进工作,现决定于2019 年9月6日—9月20日完成各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2019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见附件2)
二、 检查内容
(1)项目立项以来主要工作进展;
(2)已经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项目内容是否调整,说明原因;
(4)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说明情况;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6)下阶段的研究工作计划。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自查及学院组织检查(9月6日—15日)
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处。同时整理项目开展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调研报告、实物成品及半成品照片等,并将上述材料一并附在中期检查报告后面。
相关学院要对项目中期检查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做出评价。学院须在《中期检查报告》中填写意见并盖公章,于9月15 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双创教育管理中心。
(2)学校组织检查(9月16日—20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审阅中期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公布中期检查结果。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学校将根据检查结果对项目后续实施予以相应经费支持或整改。
四、项目后续支持与要求
(1)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在原有项目经费基础上,追加10000元经费支持;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在原有项目经费基础上,追加5000元经费支持。
(2)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需按照《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整改,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需提交后续改进方案。
(3)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须按相关经费使用要求及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开支。
(4)项目负责人应按进度计划完成整个项目研究工作。
附件:附件1-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x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