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保障专业实践有效开展,确保专业实践质量,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为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现通知如下:

1.各院系、研究生导师尽快落实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单位,确保专业实践有序进行。

2.实践形式:

1)进入学校和学院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校外实践基地开展实践;

2)进入导师在研工程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须提供支撑材料并保证在企业或现场实践时间;

3)非全日制、定向且现工作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在本单位结合科研项目进行专业实践。

3.实践内容:专业实践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应用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方面实际工作。

4.实践审批: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上海电力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列出专业实践的具体内容。

2)确定进入校级或院级研究生工作站、校外实践基地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附件中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相关项目介绍及申请流程”相关要求填写表格并交学院审批。

5915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汇总,并将《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总表》发到研究生院,并留存好相关支撑材料,以备后期国家评估。研究生院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6.各院系、研究生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之前进行安全等相关教育,确保学生专业实践的安全、稳定和质量。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4日

表6-专业实践汇总表(学院填写).xls表1-上海电力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docx校级工作站信息及有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