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进沪就业、落户申请等就业相关工作的重要告知

全体2025届毕业研究生:

  大家好!

根据202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2025届毕业生报到证手续继续不再办理,毕业生可通过就业协议等材料向单位报到,档案手续以档案转递告知书、档案转递单、档案转递编号等材料为准进行转递与接收。

目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启动2025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 15号)文件要求(附件1、附件2),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今年毕业研究生做如下告知:

 

一、关于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办理

 

1. 就业信息网完成档案信息核对

1)签约上海单位的同学请咨询单位是否接收档案(通常单位不接收,因为根据户档不分离原则,若落户审批未通过,档案需先回生源地所在地,但少数大型国企可以以上级主管单位为主体接收外地户籍的档案,如上海电力公司)。

2)签约外地单位的同学,档案为签约单位、签约单位指定的中介机构、或原籍生源地主管单位的人才服务机构。

3)若档案回原籍,请确认当地生源地主管单位名称。可参见2025年《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附件3)

4)毕业研究生档案拟6月底寄出。若单位有特殊要求放入档案或张贴于档案信封,请提前交给辅导员。

5)暂未就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毕业的2025届毕业生档案可通过辅导员向研究生档案室申请暂时留存,原则上留存时间不可超过2年。

 

2. 升学、出国的同学需在上海市就业管理平台网签登记 

升学、出国的同学网签登记登录入口:http://www3.firstjob.shec.edu.cn/pros/identity/student.action?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E3%80%82。

 

 

二、关于进沪就业等相关手续办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做好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 15)文件要求(附件1、附件2)执行办理,主要包括落户申报等要求。

 

三、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

 

根据文件要求,本年度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与去年类似,作为在沪高校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签约有资格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满足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原文如下: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具体申请材料学校办理详见通知:《关于2025届毕业研究生落户申请相关工作的重要告知》

 

 

附件1:沪教委学〔2025〕15号-关于做好202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沪教委学〔2025〕15号-附件.doc

附件3:2025年《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XLSX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