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远东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化学工程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年度专业综合排名在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共评选学生10人,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选派赴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习实践。
远东成就奖学金:研究生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名额分配如下:
材料化学专业4名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6名
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申请表》于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
2、院系评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二级学院将《上海电力大学“远东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于4月19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hiepyjsc@163.com,文字版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临港校区学术楼320)。
3、学校审核。校研究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研工部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