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激发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和活力,推进实施面向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启动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项目鼓励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十大主题赛事(详见附录)及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相对接,为后续的项目参赛及孵化做好筹备。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可分为创新项目及创业项目两类。
(1)创新项目: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 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从项目批准之日起计算。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质量及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管,设立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等管理环节。
二、项目分配、额度及说明
1.2019年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拟立项32项,平均每项资助额度为10000元。经费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拨付,项目立项后先下拨60%,中期检查验收合格者再下拨40%。每个院(部)的最终立项项目总数根据所拥有学生数按比例进行分配,详见下表:
序 号 | 院(部) | 申报项目数 | 最终立项数 |
1 |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 8 | 5 |
2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6 | 4 |
3 | 电气工程学院 | 12 | 8 |
4 | 自动化工程学院 | 8 | 5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3 | 2 |
6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5 | 3 |
7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3 |
8 | 数理学院 | 3 | 2 |
2.项目遴选
(1)各二级院(部)先按照“申报项目数”进行院(部)级组织答辩、遴选,将初选结果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处。
(2)校研究生处再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校级立项评审,按各二级院(部)的“最终立项数”进行审核遴选,经校级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立项。
3.鼓励采取跨学科、跨专业的方式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全体研究生;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以往已申报过的相关项目雷同;
3.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建议研一研二的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以保证项目顺利结项。
4.每名学生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且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每位老师至多只能同时指导2个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 3月31日前,各院(部)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的答辩遴选工作,并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处。
2. 4月10日前,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提交的各类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进行集中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立项
研究生处将于2019年4月11日前将立项结果汇总公示。
研究生处
2019年3月18日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业项目立项申请书(2019)3.19.doc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2019)3.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