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激发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和活力,推进实施面向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启动2019年度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项目鼓励同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十大主题赛事(详见附录)及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相对接,为后续的项目参赛及孵化做好筹备。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可分为创新项目及创业项目两类。

1)创新项目: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 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从项目批准之日起计算。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质量及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管,设立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等管理环节。

二、项目分配、额度及说明

1.2019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拟立项32项,平均每项资助额度为10000元。经费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拨付,项目立项后先下拨60%,中期检查验收合格者再下拨40%。每个院(部)的最终立项项目总数根据所拥有学生数按比例进行分配,详见下表:

序 号

院(部)

申报项目数

最终立项数

1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8

5

2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6

4

3

电气工程学院

12

8

4

自动化工程学院

8

5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

2

6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

3

7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3

8

数理学院

3

2

2.项目遴选

1)各二级院(部)先按照“申报项目数”进行院(部)级组织答辩、遴选,将初选结果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处。

2)校研究生处再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校级立项评审,按各二级院(部)的“最终立项数”进行审核遴选,经校级评审通过的项目方可立项。

3.鼓励采取跨学科、跨专业的方式联合申报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全体研究生

2.申报的项目不得与以往已申报过的相关项目雷同;

3.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建议研一研二的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以保证项目顺利结项。

4.每名学生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且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每位老师至多只能同时指导2个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 331日前,各院(部)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的答辩遴选工作,并将结果提交至研究生处。

2. 410日前,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提交的各类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进行集中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立项

研究生处将于2019411日前将立项结果汇总公示。

研究生处

2019318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业项目立项申请书(2019)3.19.doc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2019)3.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