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教师及管理工作者投身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一系列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及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现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电力人才。
2.坚持内涵发展。助力“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将培养“高水平电力人才”落实到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
3.坚持理念创新。在创新培养模式和改革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把高水平的教研成果反哺到人才培养;
4.坚持能力导向。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创新实践等综合素质的提升。
二、立项原则
要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立足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原则:
1.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的人才的要求;
2.引领性原则。能够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
3.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
4.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课程建设项目内容
2019年课程建设面向博士、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课程展开,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科及学位发展实际情况,分两类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和一般课程建设。具体如下:
1.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
(1)申请范围:本年度研究生核心课程将在电气工程、工程热物理及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展开。申请课程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按学科设置、通开通讲的学术型学位课程,与专业必修课有明显的体系承袭关系,既要体现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前沿性与前瞻性,也要实现学科特色与师资队伍的整体优势。
(2)申报对象:课程负责人必须是课程主讲人之一,应具备教授职称或具有学术带头人潜质的副教授职称,并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
(3)建设时间:两年,预计2020年12月前结项。
(4)项目经费:每门3万元。
(5)项目成果要求
①完备的教学文档(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PPT、习题题库、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完成在线课程视频录制;
②至少公开发表一篇相关教学教研论文;
③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学团队。
(二)研究生一般课程建设
1.申请范围:申请课程原则上要求为各学科、专业中未建设过的学位课程。
2.申报对象:课程负责人为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3.建设时间:一年,预计2019年12月前结项。
4.项目经费:博士类公共课程建设每项2万元,其他课程建设每项1.5万元。
5.项目成果要求
①完备的教学文档(教学大纲、授课教案、课件PPT、习题题库、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②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学团队。
四、教改教研项目内容及立项数额
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和新版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立项研究。
1.申报对象:我校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培养管理人员。
2.建设时间:一年,预计2019年12月前结项。
3.项目经费:每项1.5万元。
4.项目成果要求:至少公开发表一篇相关教学教研论文
5.参考立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试点项目研究与实践;
(2)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3)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
(4)研究生思想道德教育与综合素质教育;
(5)研究生招生生源质量激励机制研究;
(6)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7)科教融合、产学结合研究生培养模式;
(8)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
(9)研究生教育教学案例库建设;
(10)研究生学位授权体系建设;
(11)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研究与实践;
(12)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13)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
(14)研究生创新培养激励机制;
(15)研究生教育国际合作现状与发展研究;
五、项目申报方法与程序
1.申报方法
(1)项目申报与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鼓励整合不同学院、学科、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进行跨学院、跨学科合作申报和研究。
2.申报程序
(1)公共学位课程由承担相关课程的学院组织竞争申报及评审、推荐;
(2)专业学位课程先由课程所在二级院(部)组织竞争申报、评审、推荐;
(3)教改教研项目由研究生处牵头,具体由二级院(部)组织共同完成。
二级院(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自行组织评审。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电子版由二级院部统一汇总后发送至邮箱752564097@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于3月10前交至研究生处张丽华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六、项目经费
1.经费设置。项目经费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按照“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管理。
2.经费划拨。项目经费一般分三次划拨:第一次划拨总经费的50%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第二次划拨总经费的25%,验收合格后第三次划拨总经费的25%(延期验收项目结题后不再发放)。
3.经费管理。按《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课建设与教改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实施。
七、项目执行
1.立项日期。研究生处及时组织备案,预计在2019年3月正式立项。
2.学期检查和中期检查。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各项目的学期检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学校负责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和是否进一步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
3.项目验收。研究生处将根据项目建设完成状况,适时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只能申请一次),最长可延期一年。
特此通知,请各二级院部积极布置,积极组织申报。
研究生处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