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拟贷款07级硕士研究生:
    您们好!
    根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时间进度安排,现将本学年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请同学认真阅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详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https://xsc.web.shiep.edu.cn/DNet/ZhuXueCenter/)――助学政策――国家助学贷款知识问答和第一教学楼学生工作宣传栏。
    二、9月20日,在老师的指导下将现场填写贷款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网站)。
    现场领取材料有:
    1、《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张,白、黄、红色复写纸各一张,每人限领一份)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凭证》(一式五张,右上角有1―5编号,贷款几年领几份)

    个人准备材料:
  本人学生证(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替代)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请每位拟贷款学生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页中,下载并A4纸自行打印《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并签字后一并上交,凡缺者不予通过审核。

    三、9月20日―9月24日,将各种贷款资料交辅导员处。
请每位贷款学生按照以下顺序将各种资料叠好并在左上角用曲别针别好,每位学生必须确保资料完备、填写准确无误后,再交到辅导员处。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自下而上顺序:
   《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承诺书》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后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未成年人则需提供法律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字向内对折)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凭证》
    四、9月25日―9月29日,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负责审核学生材料,请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内下载《2007-2008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模版,进行贷款数据信息汇总,汇总电子版发送至shiepcss@126.com。
   五、9月30日--10月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直属系部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数据库录入,并送贷款受理银行办理手续。(拟定在11月初发放贷款,视银行办理情况)
   提示:表格的填写方法,可在学生处网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查阅。
   https://xsc.web.shiep.edu.cn/DNet/ZhuXue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