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级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根据沪财教〔2014〕 56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上海电力学院201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年9600元(其中学费8000元,住宿费1600元)。已申请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工作流程:
   1.12月30日14:50各二级学院到一教302教室领取贷款材料(5种,包含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②附件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④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⑤借款凭证5联单)并现场发放给学生。
   2.请通知申请贷款学生12月30日15:00到一教302教室参加“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填写培训”,自带黑色签字笔,请新生辅导员参加并指导自己学生。
   3.12月31日--1月7日学生填表并交齐相关材料至二级学院,材料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
   1)借款凭证5联单(1份是5张单页,共3份,※每份左下角必须签名※) 图1
   2)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图2
   3)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自备
   4)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自备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此表可交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级学院审核后敲章),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当地红章) 自备
   6)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图3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图4
   8)附件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 图5
   4.1月12日前二级学院按要求检查整理材料并录入“2014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shiepyjsc@163.com,邮件名及文件名为“2014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学院)”;学生个人贷款材料按样表说明顺序整理交至辅导员处,二级学院材料按“2014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顺序整理,交至研工部(一教301室)。
   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请勿涂改合同书和借款凭证,借款凭证左下角勿忘签名。
   2.三类表格有复写功能,请用力填写,其他材料请勿放在它们上面填写。(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②附件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特别签订条款⑤借款凭证5联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后可做贫困证明,其他贫困证明必须是原件并有公章。
   4.因本次领取贷款材料有限,请同学认真填写,避免涂改,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导致贷款未批复,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2014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
附件: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