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根据《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电力学院评选推荐活动,现面向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评选出5名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11月
二、评选推荐标准
参考《上海电力学院大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三、评审推荐的时间安排
1、11月10日,个人申报,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表交给研工部张老师;
2、11月11-13日:研究生处(研工部)进行初审、推荐;
3、11月13日18:00—20:00: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交至校团委,过时将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4、11月14日-11月22日:校团委初评并组织评选、审核,确定名单;
5、11月22日—11月24日:名单公示;
6、11月27日:提交校党委审核先进个人名单;
7、11月27日—12月7日:先进个人的填写(随表格附上登记材料打印件)。 登记表于11月29日18:00—20:00交于浦东校区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01。
四、表彰及奖励
学校将在“一二·九”期间召开表彰大会,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