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新生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喀什对口支援工作,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使用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募集的资金设立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基金设新生助学金,用以资助新疆喀什地区考取上海普通全日制高校新生的在沪学习和生活。根据《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新沪商联合会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现将2017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生源地为新疆喀什地区的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级新生。

二、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920日前填写《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二级学院

院系初审,925日前填写《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iepyjsc@163.com

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研究生工作部

2017912


新疆(喀什)大学生成长基金暂行管理办法.pdf

申请表.doc

申请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