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电力学院2016年研究生“文明班级”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学风建设,表彰先进,通过精神驱动和文化引领大力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文明班级评选办法》,特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 各研究生班级本着实事求是、重在建设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可填写《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文明班级申报表》(见附件)。

    2. 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班级创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于117日之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表汇总上报至研工部。

3. 研究生文明班级评定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5%。电气工程学院可提交2个候选名额,其他二级学院可提交1个候选名额。

4. 研工部进行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审批。

二、评选标准

1. 班级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

2. 班级同学集体观念强,班风正气,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3. 班级积极进行学风建设,崇尚诚信学术

4. 班级有效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学术文化活动

5. 班级同学积极担任社会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表彰和奖励

文明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全校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2016年度研究生文明班级申报表.doc

  

  

研究生处 / 研工部

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