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上海电力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上海电院电力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电院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每年出资,在我校设立“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上海电力大学的各种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排名中等以上。
4、关心班级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
申请者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1、烈属子女。
2、下岗、单亲或其他困难家庭的子女。
3、边远省(区)特困少数民族家庭的学生或老少边穷地区特困家庭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共评选研究生10人,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研究生: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根据企业意向,名额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1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名
电气工程学院 4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2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名 数理学院 1名
四、评选方法 :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申请表》于4月8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二级学院。
2、院系评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二级学院将《“电院电气暨电力电子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于4月19日下午3:00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hiepyjsc@163.com,文字版二级学院负责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临港校区学术楼320)。
3、学校审核。校研究生处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研工部
上海电力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